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招聘短期实习生启事
为更好开展金融研究工作,提升人力资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面向2019年毕业的国内外博士生和博士后招聘短期实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人数和工作职责
本期拟招聘6名左右短期实习生,主要职责是辅助金融所研究人员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申请条件
国内外著名高校全日制金融、经济类优秀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并能于2019年毕业或出站。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待遇
1.本期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大约为2-3个月。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将按照金融所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周到岗工作不低于2个工作日。京外实习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金融所将给予适当补贴。
3.金融所为实习生提供工作场地,并按适当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根据情况确定。
4.实习生须遵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所保密及其他相关规定。如发生违反保密和研究纪律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申请程序
1.有意者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身份证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学术代表作等材料纸质版,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h202办公室(收)
邮编:100010
请在快递单注明“应聘短期实习生”字样。
2.同时发送个人简历、学术代表作电子版至金融所邮箱:jrs@drc.gov.cn,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短期实习生+姓名+所在院校+高校人才网”的方式填写。
3.金融所将根据实习生应聘情况,择期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方式。谢绝来访。
4.所寄应聘资料恕不奉还,敬请谅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招聘访问学者启事
为更好开展金融领域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批准,金融研究所现面向社会招聘访问学者。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研究领域和招收人数
本期拟招聘4-6名访问学者,参与宏观金融、金融监管、国际金融、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的中青年学者;
2.拥有金融、经济类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3.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在从事博士后研究;根据研究需要可放宽职称要求;
4.具有丰富的金融、经济研究或从业经历,能够独立或牵头承担相关课题研究。
三、工作待遇和工作要求
1.访问学者应在征得所在单位机构同意后,与金融所签订访问研究协议,明确访问研究时间、研究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
2.访问学者的访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及双方意向,可视情况调整访问研究时间。
3.访问学者在访问研究期间将按照金融所研究工作要求,每周到岗不低于2个工作日,参与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4.金融所为访问学者提供工作场地、与访问研究项目相关的工作经费,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按工作和个人情况确定。异地访问学者需自行解决住宿。
5.访问学者在访问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金融所,访问学者及其派出机构具有署名权,公开发表须征得金融所同意。
6.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访问学者,金融所将据实开具研究工作证明。
7.访问学者在访问期间参与的金融所研究工作,须遵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所研究规定、保密规定、财务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如发生违反纪律事件,将中止访问学者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8.访问期满后,访问学者的身份自动失效,访问人不得再以该身份从事相关活动。
四、申请程序
1.有意者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个人简历、三篇近期发表的学术代表作等材料纸质版,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h202办公室(收)
邮编:100010
请在快递单注明“应聘访问学者”字样。
2.同时发送个人简历、三篇学术代表作电子版至金融所邮箱:jrs@drc.gov.cn,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访问学者+姓名+现工作单位+高校人才网”的方式填写。
3.金融所将根据访问学者应聘情况,择期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方式。谢绝来访。
4.所寄应聘资料恕不奉还,敬请谅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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