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局林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凉山州政府批复的《四川省雷波林业局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林业工程任务及人才需求实际情况,本着“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原四川省雷波林业局)。始建于1962年12月,原局址雷波县西宁镇。1998年9月,整体转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系全民所有制公益型企业,主要从事森林资源管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天然林保护修复等工作。2012年12月局机关由雷波县西宁镇搬迁至西昌市高枧乡,现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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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3名,岗位详见《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四川省户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吸毒史的吸毒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发布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http://lcj.lsz.gov.cn/)、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www.lszlbzdgylbhj.com)网站,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6日(5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箱442833025@qq.com,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7日—2024年1月11日(5天)。
3.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9日—1月11日(3天);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政治处(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温泉路33号双福家园,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834-8607394)。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并打印,www.lszlbzdgylbhj.com),一式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个人简历一份;
(7)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8)其他与报考条件、加分条件相关的材料;
(9)网上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注:报名时须一并上传的材料①《报名表》(须提交1份word版和1份手写签字的PDF扫描版);②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④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最新下载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442833025@qq.com,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现场报名处进行复核。
(三)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少于9人(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少于3人时则减少相应的岗位职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聘工作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瞒报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负责组织,面试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1.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月18日-1月19日在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政治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2024年1月20日(面试时间根据实际面试人数来确定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面试地点:凉山州西昌市温泉路33号双福家园。
3.加分
⑴凉山籍加1分;
⑵具有相关专业业绩的加1分(需提供项目单位证明);
⑶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同时拥有的不累加)。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面试考核最终成绩通知前三名(分数由高到低)报考人员;若前三名有自愿放弃应聘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最低分数线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察
面试前3名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必要时开展背景调查。如考察人选不符合企业用人要求时则顺延。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通过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我局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在凉山州林草局和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劳资劳险科报到,移送档案等相关资料,与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签订《劳动合同书》。
新聘用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薪酬待遇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所在岗位工资的80%发放)、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企业相关福利。
被我局录取者,如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逾期未报到、未移送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需书面提交放弃聘用声明,聘用将依次递补。
与我局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后,如本人拒绝上岗或不服从分配,我局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拟聘用公示等都在州林草局和我局网站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招聘单位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我局政治处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应聘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报考者,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违法违规的工作人员,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工作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需回避关系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607394(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34-8607304(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纪委监委)
特此公告
附件1:凉山州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
凉山州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机构性质
岗位类型
名额
招聘范围
年龄
学历
专业
岗位条件要求
其他
1
国有
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工程造价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备较好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
本科级以上
林学、森林工程
4.熟悉林业规划设计
5.熟练操作GIS系统
附件:
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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