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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磐石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99人)
发布时间:2023-07-06 访问:487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详询居住地(户籍地)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心公益事业;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7月17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招聘岗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详见《磐石市开发公益性岗位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

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各用人单位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磐石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为每月1540元。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1:磐石市开发公益性岗位表

附件2:磐石市2023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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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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