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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沈阳工程学院公益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2 访问:27276

沈阳工程学院2019年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对未就业毕业生实行精准帮扶,现面向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为公益性临时岗位,岗位计划数为100个。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将与沈阳工程学院签订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为1年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期期满,如未续聘,合同自动解除。公益性岗位聘期内如毕业生通过其它渠道就业,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一、招聘原则

1.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困难家庭学生优先原则。

二、应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我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生;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成绩良好、品行端正;

三、岗位类别

本次拟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分为以下三类:

1.行政助理类:主要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从事行政助理工作。

2.公共服务类:主要在图书馆、档案馆、信息网络中心等部门从事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3.教学助理类:主要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等教学单位从事教学管理的助理工作。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2019年5月22日前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报名地点: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对报名学生汇总,并统筹与用人部门对接。

3. 2019年6月1日前公布岗位聘用结果,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2019年9月1日开始上岗工作。

五、薪酬福利

1.每个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年15000元,按月发放薪酬。

2.学校统一办理意外保险。

3. 学校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和食堂都可正常使用)。

六、管理与考核

1.日常管理参照各个用人部门编制内职工进行管理和考核,并按照用人部门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项目。

2.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及月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予以解聘。

3.如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需提前30日告知学校人事处。

4. 不明事宜咨询各二级学院就业总指导员或招生就业工作处。

附件1.沈阳工程学院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附件2.沈阳工程学院2019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沈阳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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