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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8-12-09 访问:5313

苏州市职业大学简介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以确立"一个目标定位"、把握"两个基本立足点"和实现"三个全面提升"为总体思路,立足成就师生,全面提升内涵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创新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全力建设一所立足苏州、面向江苏、辐射全国,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49.1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3亿元。设有12个学院(部),开设了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64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973名。全校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4%,硕士以上教师占比73%;有江苏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省"青蓝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57人,省优秀教学科研团队4个。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构建打造人才培养特色。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1个。省级优秀/精品课程8门次,省级优秀课程群1个,"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9部,省重点教材7部,教师主参编各类教材300余部。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282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与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319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致力科研创新突破,坚持科技创新与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紧密结合,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推进。建有2个省级工程中心、3个省级研究所(基地),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平台)、2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近五年来,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346项,其中承担或合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个、省部级项目24个;获省市两级科研成果奖101项,其中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两项;授权发明专利192项,知识产权数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在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并承担课题研究,为苏州古城墙恢复重建、山塘文化保护、刺绣传承与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积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先后与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新西兰国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澳大利亚坎根学院、德国北黑森州职业技术学院、英国博尔顿大学、新加坡沙顿商学院、日本金成学院等国外高校在共建专业、课程合作、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合作。在校长期外教10名,其中1人获得国家友谊奖,3人获得省市级荣誉。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2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2.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3.招聘岗位详见下面"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简介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联系岗位咨询电话,确保充分了解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2018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简介表

选聘岗位开考比例选聘人数选聘条件咨询电话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岗位简介学历专业其他条件
1旅游管理教师旅游管理专业教学11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类、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本科阶段为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0512-66507870

马老师

2学前教育教师1学前教育专业教学11博士研究生学前教育学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学前教育专业
3学前教育教师2学前教育专业教学21硕士研究生学前教育学本科为学前教育专业
4网络新闻传播教师1网络新闻传播专业教学11博士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专门史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5网络新闻传播教师2网络新闻传播专业教学11博士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6会展教师会展专业教学11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类本科阶段为会展经济与管理或工商管理或项目管理或商务策划管理专业
7智能产品开发专业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的教学及科研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软件工程本科为电子信息类或机电控制类或计算机(软件)类专业0512-66503391

张老师

8工业网络技术专业教师1工业互联网教学及科研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通信与信息系统本科阶段为电子信息类专业;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电子信息类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优先
9工业网络技术专业教师2工业互联网教学及科研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软件工程本科阶段为电子信息或软件类专业;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类竞赛省级以上者优先
10财会教师财会专业教学与科研11博士研究生财务财会类0512-66507380

吴老师

11国贸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及科研11博士研究生商务贸易类
12金融教师金融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11博士研究生商务贸易类、经济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13视觉艺术设计教师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和科研11博士研究生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及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均为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0512-66507563

胡老师

14民族器乐教师民族器乐教学和研究11硕士研究生音乐学
15商贸课程教师商务英语专业外贸及商务教学11博士研究生经济类、商务贸易类大学英语六级0512-66501169

吴老师

16电子商务专任教师教学与科研11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类、国际贸易类本科阶段为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0512-65985410

孙老师

17人力资源管理专任教师教学与科研11博士研究生人力资源管理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18体育教师体育教学和科研11博士研究生体育及相关专业本科及硕士阶段均为体育及相关专业;具有体育专项特长且有省级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乒乓球或羽毛球专项优先0512-66503526

王老师

19思政教师教学科研12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0512-66507876

杨老师

20人工智能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学与研究11博士研究生计算机(大类)类0512-66503531

李老师

21学术期刊中心编辑从事学报文字编辑11博士研究生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具有正高职称,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0512-66503561

李老师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

电话:0512-66503830沈老师,0512—66875137郑老师

3.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还需上传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校提请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岗位要求,面试可为专业面试或教学(专业)能力考核加专业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当日在苏州市职业大学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5.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在报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1.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录用人员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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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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