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生活老师
面议
应届毕业生 高中
职位描述
1、热爱教育,热爱孩子,品行端正,无犯罪经历,无不良嗜好; 2、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生活老师须住校,负责学校在校生活管理; 6、合同性质为劳务派遣。
联系方式
707人关注 收藏职位 投递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