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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事务代表
面议
应届毕业生 本科
职位描述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整体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并依法及时发布;组织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披露; 4.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接受监管机构有关任务并组织落实完成; 5.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监高声明与承诺备案工作、董监高持股变动申报备案等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资本市场的研究分析以及对二级市场舆情监控;负责组织公司互联网站内容更新与日常维护; 8.负责组织公司资本市场应急事件管理工作; 9.负责配合组织实施公司的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包括不限于信息披露、筹划路演、协调与资本市场沟通等工作;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操作等;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与能力素质要求 1.政治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期望中共党员; 2.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期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累计8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中介机构相关的工作经历,期望从事过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事务工作或证券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4.职称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经认定与之相当的职业资格,期望具有高级职称或经认定的与之相当的职业资格; 5.专业要求:金融、会计、法律、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6.能力要求:具有全局观念,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有独立工作和决策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与文字水平,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使用水平; 7.知识要求: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金融证券、证券法律和财务知识,并有较好文字功底; 8.证书要求:参加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证券从业资格证; 9.其他要求: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强烈的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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