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精神科护士
面议
应届毕业生 中专
职位描述
任职资格1、男女不限,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富有爱心,踏实敬业;3、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优先。岗位要求1、遵纪守法、服从医院管理;2、认真执行遗嘱,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3、按医院规定经常巡视病房,做好基础护理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医师。4、在病房护士长及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病房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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